制定绩效目标是开展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的基础,而绩效考评指标设置是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的关键,因此绩效指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各单位的内部绩效考评机制是否科学、合理、公平、公正。资源县地税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健全单位内部绩效考评机制,从四个层面创新设置2016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将本单位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股室,使绩效指标设置更加规范有序,绩效管理过程更加有效。
一是方法上明确三位一体的原则。综合运用“考、查、评”三种方法,按照85%∶10%∶5%的比例,将指标规划为客观性的日常管理指标、针对性的过程监督指标和综合性的民主评议指标,从多个维度组织绩效管理,既突出工作实绩,又兼顾工作评议。
二是内容上明确业务主导的原则。对各股室的绩效指标,对客观性考核指标按照55%∶45%的比例,规划税收业务指标和综合管理指标,做到考评内容、考评标准、考评程序、考评方法“四个一致”,既突出业务导向,又兼顾综合管理。
三是结构上明确重点突出的原则。对各股室的绩效指标,明确不少于80%的分值考评重点工作,不超过20%的分值考评常规工作,将工作已经规范、考评区分度不大、难度系数不高的工作内容列入常规工作考评,既突出考评针对性,又兼顾考评整体性。
四是性质上明确同类可比的原则。按照30%∶70%的比例,规划个性指标和共性指标。运用区局、市局考评成果从工作总量、工作质量、工作效能三个层级考评个性职能,将缺乏可比性的个性工作转换为可以比较的公共职责,既突出工作特殊性,又兼顾工作可比性。
(资源县绩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