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针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积极发挥绩效考评“助推器”作用,实行考核新举措,把考核的“靶子”树到履职主战场,着力激发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一、无差异考核测评工作业绩。针对非领导职务干部“平时考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年度考核走过场”等情况,永福县在要求单位严格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平时考核外,同时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定期、不定期督查他们执行纪律和开展工作情况;年度考核时,召开单位干部职工大会,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与班子成员一并进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征求意见。近年来,永福县一直坚持非领导职务干部与领导班子成员同考核、同测评、同征求意见,倒逼其取得优秀的工作业绩。
二、单列考核指标进行绩效考评。针对抽调到项目建设或临时性中心工作的非领导职务干部,存在“考核指标不明确、评先评优挤占原单位指标”等情况,永福县建立临时党委绩效考核制度,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绩效办等部门,根据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所联系的项目,单独设定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考核评价,不再参加原单位绩效考核,评先评优不占原单位指标,不参照原单位绩效考评等次发放绩效奖励。
三、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针对非领导职务干部“干好干差一个样、干多干少都一样”等情况,永福县进一步完善工作奖惩机制,提出更具体的奖惩措施,对表现优秀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根据班子建设需要,进行转任同级领导职务或提拔重用;对表现较差的,予以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经批评教育仍无明显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或经诫勉仍无明显改进的,按照干部管理程序免去其非领导职务或降职、降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