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自治区河长制督察组第三工作督查组一行5人到平乐县督导绩效考评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平乐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当日督察组来到水利局河长制办公室开展现场督查,现场听取了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平乐县绩效考评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及制度和政策措施等相关情况汇报,并到平乐县二塘镇对绩效考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督查。
督察组对平乐县绩效考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等方面取得的阶段成效给予了肯定,并传达了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第二次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张秀隆副主席的重要批示精神,同时对平乐县绩效考评全面推行河长制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绩效考评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升思想认识,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完成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