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平乐县始终以绩效管理为抓手,采取“三字诀”措施整顿干部作风,取得明显成效。
“明”工作纪律。严肃上班纪律,制定干部职工上班、开会考勤制度,周一至周四全体干部职工住勤制度;严格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驻夜值班制,乡镇干部职工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因事请假须经各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后有效;科级领导干部请假经乡镇或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县由县委组织部备案;县级部门单位“一把手”请假须经县级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报县长审批,由县委组织部备案。规范工作去向告知,各单位每天及时更新干部职工去向栏,确保干部职工去向栏与出勤情况相符;严格管理村级干部,坚持村干部在村委会值班制,从周一至周五坚持村委会有村干部值班,方便群众办事。
“追”主动作为。乡镇党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出击,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排查;以“两学一做”、宜居乡村建设、环境卫生整治等活动为抓手,带领机关干部主动帮扶困难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化解群众矛盾,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
“严”监督检查。坚持日常督查与突击督查相结合、领导督查与群众举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对乡、村级干部在岗在位、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充分发挥群众人大代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党风政风评议员的监督权,采取走访、意见簿留言、电话询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和建议;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群众接访台”,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和举报,着力构建党委严抓、干部自律、群众监督“三位一体”的作风监督网络,全面整顿干部作风。